荷兰路的一家按摩店因没有告知警方其一名员工的Covid-19检测呈阳性而被起诉。
警方昨日表示,该名工作人员在5月1日被报告为冠状病毒阳性,但接线员发现后并未通知警方牌照及规管处。警方随后向该网点发出了和解通知书。
尽管警方没有确认这家水疗中心的身份,但卫生部5月2日透露,一名22岁的马来西亚女性在荷兰路41号9号水疗中心做水疗治疗师,检测出Covid-19呈阳性。
卫生部还建议那些在4月27日上午10点30分至晚上7点45分和4月26日上午10点30分至下午2点30分参观Spa 9的人,从参观之日起14天内监测他们的健康状况。
警方在声明中说,如果按摩店的任何员工或顾客检测出病毒呈阳性,经营者必须立即通知PLRD并停止营业。
警方表示,按摩机构经营者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定,可能会被处以Covid-19(临时措施)法的罪行。
初犯者最高可被罚款1万新币和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有。累犯将面临最高2万新币的罚款和最多一年的监禁,或者两者兼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