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5月15日)在滨海湾金沙(MBS)的一段视频中看到的拒绝戴口罩的女子,已经因涉嫌在去年同月犯下类似罪行而面临刑事指控。
Phoon在2020年5月8日晚上7点20分至8点期间,在 Newton小贩中心“一直”没有戴口罩。
这名53岁的女子被指控犯有《临时措施法》第19条规定的罪行。
她被指控在去年4月7日至6月1日为遏制Covid-19的传播而实施的“断路期”期间犯下这一罪行。
Phoon对指控提出异议,审判将于下周一进行。
本月早些时候,在一段视频显示她与MBS的安全距离大使(SDA)争吵后,她登上了头条新闻。
在这段视频中,可以看到SDA试图说服Phoon戴上面具。
Phoon质问SDA她是否有“徽章”。
听到她说:“如果你没有徽章,为什么要我做什么?你代表谁?”
当SDA回复说她代表MBS时,Phoon说:“你就是这么说的,我可以说我是警察(警官)。”
在视频的结尾,可以看到Phoon紧握着一个口罩,她把口罩滑进了口袋。
警方在早些时候的一份声明中说,他们在5月15日下午5点15分左右接到了一个关于这一事件的电话。
据信,Phoon还参与了其他类似的事件,在这些事件中,人们看到她没有戴口罩就出现在各种建筑物和场所。
至少还有另外两段视频流传,显示她在公共场所没有戴口罩。
其中一段视频据称是今年2月在VivoCity拍摄的,另一段则是去年12月在克拉克码头中心拍摄的。
根据Covid-19(临时措施)法案,首次违反法律的人可能会被判入狱6个月,最高罚款1万新币。
惯犯可被判入狱一年及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