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自己不受“敌人”的伤害,一名30岁的男子买了一个形状像苹果iPhone的电击装置。
但Alexander Aw Boon Hao后来和女友吵架时挥舞着它。
他星期五(7月9日)被判处4个月监禁。
他还被要求支付3000新币的罚款,否则他将不得不再服刑两周。
这名没有律师代表的新加坡人早些时候承认了非法持有电击装置的指控。
另一项故意伤害女友的指控在量刑时被考虑在内。他抓住了她的头发。
法庭文件并没有说明Aw和他的女朋友是否还在一起。
去年8月,Aw使用购物应用Wish在网上购买了这款stun设备。
法院早些时候审理时称,他曾声称以20新币的价格买下了它。
他在自己身上测试后感到疼痛,身上有瘀伤。
即使他知道这是非法的,他出去的时候也会随身带着这个装置。
11月26日,他在出租车上与女友发生争执,随后又发生扭打。
Aw拿出电击装置,让她保持安静。
但当他们到达他们的住所 Ang Mo Kio公寓时,她报了警。
这位女朋友后来告诉警察关于电击装置的事。看到她随身带着两部电话,她感到很困惑。
她还提到,她曾在自己工作的咖啡店谈论过这件事,一位顾客告诉她,这件物品可能是电击装置。
警员们在Aw的吊袋里发现了这个装置。
他最初告诉警察这是一个信号干扰器,但无法解释为什么他需要这个东西。
后来,他承认这是一个眩晕装置,他们在现场测试,看到它产生了噼啪声和火花。
上周五,他告诉资深地区法官 Ong Hian Sun,他不会支付罚款,而是将服刑两周。
以非法持有电击器的罪名, Aw可被判入狱三年及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