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星期三(3月17日)开庭审理一名家庭主妇对女儿的未成年男同学实施性行为,当时13岁的女孩躺在同一张床上。
这名女子意识到,当时15岁的轻度智障男孩喜欢女儿,想和女孩发生关系。
这位女士还告诉男孩,如果他“真的想要”,她可以“引导他沿着这条路走”。
这名45岁的新加坡女子周三被判处一年监禁,此前她承认两项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行为的罪名。为了保护男孩的身份,她不能透露姓名。
副检察官Hidayat Amir 在法庭上说,受害者智商为56,而正常智商在90至110之间。
去年的某个时候,该校的一些学生在信息平台WhatsApp上创建了一个聊天组,该女子也加入了聊天组。
在一次私人谈话中,男孩告诉她他和当时女友的问题,家庭主妇安慰他。
随着谈话的进行,她意识到那个男孩想和她的女儿发生关系。
到去年3月,这位家庭主妇开始叫他“亲爱的”,并把他当作自己的教子。她还邀请他去她的公寓,男孩接受了邀请,因为他想见见女孩。
民进党说:“在这些访问中,(两名青少年)会先在被告人的监视下做功课。他们结束后,三个人都会去公共休息室一起玩游戏。”
过了一段时间,那个女人会在床上看两个十几岁的孩子的滑稽动作,但告诉男孩他不能亲吻她女儿的嘴唇,因为她“还很新鲜”。
不久,男孩就开始住在公寓里,他和母女俩睡在同一张床上。
有好几次,当他们躺在床上时,女人会亲吻受害者的嘴并拥抱他。
去年3月23日,三人在床上,女子将手伸进他的内衣,对他进行了性行为。
当男孩告诉她他感到不舒服时,她叫他转过身去,继续摸他。
尽管如此,他并没有让她停下来,因为他害怕她会对他大喊大叫。三天后,这位家庭主妇对他犯下了类似的罪行,女儿在附近休息。
那天晚些时候,男孩去了学校,向一名社会工作者讲述了他的遭遇。警方随后接到报警。
周三,这名女子的保释金定为1.5万新币,4月14日,她被命令在州法院自首,开始服刑。
对于每一项对未成年人实施淫秽行为的指控,初犯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和最高1万新币罚款。惯犯最高可被判入狱7年,最高可被罚款2万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