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6岁的女孩在公共汽车站和地铁站等公共场所寻找穿着校服的女孩,他用手机录制偷拍裙底视频。
2019年至今年期间,至少有一名受害者在犯罪时还在上小学。
即使在警方调查期间查获了他的两部手机后,这位马来西亚人还是使用了另外两部设备拍摄了更多的视频。
这名新加坡永久居民于周二(8月3日)承认三项偷窥罪。由于他未满18岁,不能透露姓名,因此他的身份受到《儿童和青年法》的保护。
他的受害者身份也受到禁言令的保护。
其他三项指控,包括一项通过要求受害者暴露自己来侮辱受害者谦逊的指控,将在他稍后的判决中予以考虑。
法庭获悉,这名少年被穿着校服的瘦小女孩吸引。
当他发现这样一个女孩时,他会录制一段偷拍裙底视频。
法院获悉,一些视频存储在需要密码才能访问的文件夹中。
去年1月10日,警方开始对该少年进行调查后,该少年的两部手机被查获。
警方是根据一名12岁女孩的母亲的投诉采取行动的,她声称该女孩试图触摸她女儿的臀部。
但这名青少年继续使用他拥有的另外两部手机录制更多视频。
去年9月1日,他以一名乘坐电梯的13岁女孩为目标。
女孩最终注意到他把手机放在裙子下面,迅速离开了电梯。第二天她向警方报案。
今年4月14日,该少年的另外两部手机也被警方查获。
法庭文件称,在他的三部手机中发现了58段偷拍裙底视频。在这些录像中抓获的大多数受害者都穿着校服。
这名青少年后来被心理健康研究所的一名精神病医生评估为“通过获取毫无戒心、不同意他人的偷拍裙底视频而产生性唤起”。
但这位精神病医生发现,他没有任何精神疾病,他的行为“不符合窥视症的标准”。
周二,地方法官Kessler Soh要求提交一份评估该青少年是否适合缓刑的报告。
他的案件将于9月9日再次开庭审理。
对14岁以下的人实施偷窥罪的罪犯可被判处两年监禁,并处以罚款或手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