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雇主都被要求考虑实施一个雇员接种疫苗或定期检查的制度。
作为提高2019冠状病毒疾病疫苗的一部分,雇主也可以要求合格的员工,但不选择接种疫苗,以支付定期的检测,并将其排除在与COVID-19相关的医疗福利中。
雇主不应仅基于接种情况而解雇或威胁解雇员工。但他们可以解雇未接种疫苗但不遵守合理的预防接种措施的员工。
昨日发布该指南的人力部(MOM)、全国工会大会(NTUC)和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SNEF)表示,雇主应效仿公共服务部门制定的要求。
该公告取代了上个月发布的公告,该公告称,雇主可能会要求高危环境中的工人接种疫苗。
三方合作伙伴表示,雇主可以要求未接种疫苗的符合医疗条件的工人承担该制度下的额外费用。
例如,雇主可以从这些雇员那里收回测试包和居家通知住宿的费用,这些费用超过了接种疫苗的雇员的费用。
三方合作伙伴表示,这些费用可以通过扣除工资或要求这些员工直接向相关服务提供商支付来收回。
在休假方面,他们表示,与接种疫苗的员工相比,未接种疫苗的员工可能会在治疗后出院,或者可能会受到更长时间的行动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可以从员工的休假权利中扣除符合医疗条件但未接种疫苗的员工额外服务的天数。
三方合作伙伴表示:“如果休假权利已经用尽,雇主可能会要求此类员工休无薪假期。”。
从10月1日起接受疫苗接种或常规检测制度的部门包括医疗保健、老年护理和12岁及以下儿童的环境。涉及与高风险掩盖环境中的客户互动的部门,如餐饮场所和健身工作室,也必须实施该制度。
MOM、NTUC和SNEF表示,雇主应在10月1日之前尽早为员工做好准备。三方合作伙伴还表示,雇主可能会对其员工队伍中接种疫苗和未接种疫苗的员工采取不同的工作场所措施。如适用,可与工会协商。
在CVID2019冠状病毒疾病测试中,他们说,自愿采用疫苗接种或测试制度的雇主可以使未接种疫苗的雇员接受比其他雇员更多的测试。卫生部的指导方针建议对选定部门的未接种疫苗的员工每周进行两次检测。
对于工作和社交活动,雇主可能要求未接种疫苗的员工接受活动前测试。当未接种疫苗的员工参与时,他们也可以减少团队规模。
在2019冠状病毒疾病研究中,MOM、NTUC和SIFF说:“虽然雇主可以继续在常规测试中部署未接种疫苗的高危员工,但他们也可以决定是否将这些员工重新部署到COVID-19感染风险较低的另一份工作中,与雇员的经验和技能相适应,根据现有的重新部署政策。”
实施疫苗接种或定期检测制度的雇主也可以要求雇员出示疫苗接种证明。
不提供证据的雇员将被视为未接种疫苗,并将受到更严格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