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理由是无法挽回的婚姻破裂。为了证明这一点,你可以举出以下理由之一。
遗弃
如果你的配偶抛弃你两年或两年以上,并且没有回来或继续与你生活在一起,那么这被认为是遗弃。
分离
双方必须在离婚前分居或分开一段时间,不得履行任何配偶义务,如度假或一起吃饭。
如果你们两个一起行动,分离的链条就断了。
如果你在分居三年后决定离婚,那么你的配偶必须书面同意离婚,并同意你俩已经分居了这三年。离职日期不能倒计时。
通奸
通奸行为不得发生在离婚申请前六个月以上,并需要私家侦探的报告作为证据。
此外,婚姻中的第三方必须被指定为诉讼中的共同被告,并将亲自送达离婚文件。
然而,如果你以此为理由提出离婚,你将不会获得大量的赡养费或资产份额。
通奸也可以被归类为不正当的交往和不合理的行为,这可以节省你聘请私人侦探的费用。
不合理行为
一个经常被引用的理由是,不合理的行为有助于获得离婚令,但不影响任何一方的个人或职业生活,或新加坡签证身份。
你需要在一份详细陈述中列出你配偶不合理行为的细节,以使法庭相信婚姻已经破裂。
一旦你的离婚理由成立,这些文件将准备:传票必须提交启动离婚诉讼,然后索赔声明将详细说明每一方的细节,你的孩子的细节,婚姻信息和你在离婚中提出的索赔。然后是一份详细说明、一份出庭备忘录(另一方配偶以此通知法院他或她是否对离婚提出异议)和一份送达确认书文件,以声明另一方已收到全套离婚文件。这些文件将提交家庭司法法院,然后由律师的书记员亲自送达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