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6岁的男子周一(11月9日)在法庭上承认,近十年前他对自己的中学生实施了猥亵行为,当时他是她的历史老师。
2011年犯罪时,受害人只有15岁。她在2018年向另一人透露了这些罪行,学校也得到了警报,校长代表她向警方报案。
为了保护现年24岁的受害者的身份,不能透露所有当事人以及学校的名字。
法院听说,被告第一次见到受害者是在2010年,当时他教她的班级历史。
当年晚些时候,他们开始互相谈论个人生活,并在学校和校外相约喝咖啡。
法院审理认为,他们于2011年2月进入恋爱关系,在学校单独相处时牵手。
同年3月至5月间,该男子与受害人在学校内的一个房间里单独相处,他将受害人按在墙上说:"我现在什么都可以做。"我现在可以做任何事"
受害人感到困惑和尴尬,但没有任何反应。同期,该男子还在校园内对受害人实施了另一猥亵行为。
他们一直保持着联系,并在2011年6月假期期间见面,但在学校重新开学后,他告诉少女,他们的关系已经结束了。
法庭文件说,他没有对她做进一步的挑逗,即使在她离开学校后,他们仍保持联系。
2014年1月,受害人回到学校,因为被告安排她在学校做代课老师。
在任职期间,她出现了饮食失调的迹象,并在被告和另一人的陪同下到医院就诊。2016年11月,她不再与他联系。
这位前教师于2016年12月离开了学校,开始在其他地方工作,地点在法庭文件中没有提到。
2018年8月,受害者向法庭文件中未提及的人讲述了她与被告之前的关系。
此事被标记到学校,并升级到校长,校长提交了一份警方报告。
教育部在回答中新社记者的询问时表示,事件发生时,该男子已不再受雇于该部。
"教育部严肃看待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并将毫不犹豫地对那些未能遵守我们的行为和纪律标准的人采取纪律行动,包括解雇,"它补充说。
这名男子原定于周一受审,但他对两项对年轻人实施猥亵行为的指控表示认罪,另外两项类似的指控也在考虑之列。
他将在晚些时候被判刑。对于每项指控,他可能会被判处最高两年的监禁,最高5,000新元的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