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巡逻的警官看到一个越来越激动的人在拥挤的区域挥舞着斧头。
为确保公共安全,该官员根据标准操作程序使用泰瑟枪,但结果伤人。
内政部国务部长Desmond Tan昨日表示,根据拟议的法律修改,该官员将不会承担个人责任,因为他将本着诚信和合理谨慎的态度行事。
在辩论《警察(修订)条例草案》时,他阐述了该条例草案下的一系列改革将如何提高新加坡警察部队(SPF)的作战能力和准备状态。
这些变化包括有权强行进入房屋等场所,以保护人们免受伤害或死亡,允许警务处处长将部分权力授予文职人员,以及对逃避路障的人员实施更严厉的处罚。
Tan先生告诉众议院警官,为了挽救生命,他们必须在瞬间做出决定,即使他们的决定可能导致伤害或财产损失。
虽然他们可以依靠普通法的必要性辩护,但有必要明确规定,如果他们本着诚意和合理谨慎行事,他们将受到保护,不承担责任。
他强调,这项改变并不意味着警官可以不负责任地行事:“不负责任的警官仍将受到纪律处分,甚至刑事诉讼。”
前警官Desmond Choo先生(Tampines GRC)表示,任何决定诚信和合理谨慎的规定都不应过于严格或规定性。
他补充说:“没有什么比知道法律不保护(他)更能影响该官员履行职责的能力了。”。
Sharael Taha先生(Pasir Ris Punggol GRC)表示,最近在社交媒体上对警方的指控强调了这种保护的必要性。
他列举了上个月发生的一起事件,当时一名赤膊男子被指控在Lavender的一家咖啡店向警察挑衅后用泰瑟枪制服。
“如果被电击的人是由于先前存在的健康状况而死亡,该怎么办?难道不应该保护该官员免于承担责任吗?”他问道,并补充说,应该对那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处以更严厉的惩罚。
关于允许在医疗紧急情况下强行进入的新权力,Tan先生引用了6月份的一个案例,在该案例中,警方接到了一个关于一名独居老人的电话。
一位邻居听到一个微弱的求救声,告诉警方这位老人刚刚从医院回家。
由于无法与该名男子或其近亲取得联系,警察强行进入,发现他摔倒,无法移动。
Tan先生说,虽然这些官员可以再次依靠必要性辩护,但该法案将为他们提供更大的保证,他们可以进行此类强行进入以拯救生命。
被提名的下院议员沙希拉·阿卜杜拉(Shahira Abdullah)表示,新的权力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尤其重要,但他警告说,应该制定明确的指导方针,并对官员进行培训。
Shahira博士、Sharael先生和工人党主席Sylvia Lim(Aljunied GRC)也对允许警务处处长和副处长将其部分权力下放给SPF内担任领导职务的非军警人员的提议表示关注。
Tan先生提到,根据现行法律,商务部部长必须要求一名警官代表他向调查人员发布标准操作程序。他说,这妨碍了运营效率。
他补充说,有些权力不能下放,例如《公共秩序和安全(特别权力)法》规定的权力。
Lim女士表示,法案中的措辞不清楚,并要求谭先生解释何时有必要进行此类授权。”虽然这些平民的级别可能足够高,但他们是否有必要的经验和信誉来履行指挥职责?”她问道。
与此同时,后座议员欢迎增加处罚和扩大与逃避警察路障有关的犯罪定义的建议。有关条例草案的辩论将于今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