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放弃永久居留权,您需要亲自向ICA报告,并附上要求信和以下文件:
-入境许可证卡;
-新加坡蓝色身份证;和
-重新入境许可证。
如果发现上述任何文件丢失,则必须向警方报告损失情况。
如果您居住在海外,则可以向离您最近的新加坡海外使团提交放弃要求。
如果主申请人打算放弃其永久居留权,那么所有在其赞助下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家属都必须一起放弃。放弃的程序是相同的。
对于海外提交的材料,将在收到所有相关文件后向您发出确认函,以确认您已请求放弃永久居留权。您的请求将转发给ICA进行处理。处理时间为4周,周转时间将取决于海外使团安排的外交寄送。在您的请求最终确定后,海外使团将与您联系领取弃权信。
有关CPF的更多信息,您不妨通过MEMBER@cpf.gov.sg与CPFB进行联系。